护理学院实习工作规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11-11 [来源]: [浏览次数]:


   实习是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于学生获得临床护理操作技能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和技能,接受职业活动环境熏陶,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及独立工作能力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管理,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实习前准备

1、学院办公室每年初制定学院全年护理临床实习计划数,经主管实习工作的领导审核后上报教务处备案。

2、学院根据主管实习领导安排定期组织人员修订《护理学毕业实习指导》、《临床实习鉴定手册》、《护理学临床实习规章制度》等实习相关资料。并于学生实习前两周发放给学生熟悉、学习。

3、学院主管实习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学生实习人数,拓展一定规模、档次的实习教学基地。学院办公室根据已有的实习医院情况,在学生实习前的一个学期联系医院,落实赴各医院的计划实习学生人数,并将计划表交到学生管理办公室。

4、学生管理办公室根据落实的各医院实习计划人数,合理分配学生,选定实习组长,于实习前两周将具体名单(含学生联系方式)报学院办公室。

5、临床实习前两周,学院基础护理学教研室制定实习前技能强化训练计划,将计划安排的电子版交学院办公室,并安排实施。

6、学院办公室于学生实习前一周做好临床实习动员大会的各项安排工作。学生办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向学生介绍实习计划、实习单位概况和强调实习期间应注意的事项等。

7、学生管理办公室安排好学生到达实习单位的交通及资料发放等工作。

8、原则上不要求学生自找医院进行临床实习,如有特殊情况,学生办可做好统计工作,并将结果报实习主管领导批准后,在规定期限内将自找实习名单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二、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1、为了加强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管理,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加强学院与实习单位、科室的联系力度,形成实习期间的良性循环,学院每年在学生实习周期内选派相关专业老师赴实习基地进行巡点检查(详情请查看《护理学院实习巡点管理办法》)。

2、学院主管实习领导或专业教师针对巡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教学问题,及时通知相关教研室或课程负责人调整教学内容、方式及手段,进行教学改革的探索,完善并弥补临床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课堂不足。如涉及实习医院的教学环节内容,则及时反馈,与实习医院带教老师做好沟通工作,以达到临床实习的教学效果。

3、学生管理办公室在学生实习周期内协助实习单位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实习生的生活、纪律等管理工作。定时联系学生,做到能及时把学院精神、相关通知及就业信息等传达到每位实习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及时处理实习期间学生存在的生活、纪律等问题,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案处理工作,确保学生的临床实习的顺利实施。

4、学生管理办公室按《护理学院实习学生纪律管理条例》办法规定,做好学生在临床实习期间的请假事项的管理、审批工作。

5、学生管理办公室,于每年四、六级考试、执业护士考试、毕业生采集照相等工作前期,做好实习生的通知、督促、指导等工作。

6、学生管理办公室定期收取各实习点学生的实习工作生活体会等相关内容稿件,并编辑成册,用于学院总结临床实习工作的经验教训,指导今后临床工作的开展。

7、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如因违反实习医院制度或自身原因等被医院退回的学生,原则上学院不另行安排医院完成实习,学生可自行联系医院完成剩余科室的实习教学任务。

8、学院办公室做好实习医院的实习经费预算工作,及时做好实习医院经费的转帐及发票回收、报帐等工作。

三、实习结束后

1、学生管理办公室协助学院办公室于学生实习回校两周内完成收集实习生的《临床实习鉴定手册》、实习小组工作总结,并做好实习生路费的统计及发放工作。

2、为便于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习工作,由学院主管实习领导、负责当届实习巡点工作的专业老师、学院教学秘书及辅导员等组成听讲团,参加实习学生经验交流会,同时教学秘书做好记录。

3、临床护理学教研室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毕业学生2周的毕业前技能培训及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等工作,并将统计好的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成绩交学院办公室。

4、学院办公室根据实习成绩、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及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成绩所占比例要求,统计出毕业实习总成绩,并完成实习工作总结报告,上报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