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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2018年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3-29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2018年我院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管理,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 ,现制定我院2018年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面试定于2018年4月10日在护理学院进行。凡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院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复试资格。

复试考生于4月9日上午8:30-10:30到护理学院办公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领取体检表并安排体检。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在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栏目下载,由所在基层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本人一寸近照2张(其中一张用于复试体检表)

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

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大专毕业后参加本科学习阶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证明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6、现场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证件不齐全或验证不符合规定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试方式、内容、评分及安排

时间:4月10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赤岗校区护理学院会议室(临床医学院大楼7楼)

复试主要通过结构式面试、半结构式面试以及实验技能考核,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各环节分值占比如下,结构式面试环节占40%(主要考察外语能力(含专业英语))、半结构化面试环节占30%(主要考察专业业务能力)和实验技能测试(或实践能力测试)占30%。复试时间不少于每生30分钟,满分100分。

(一)结构式面试涉及:(40分)

主要考察外语口语、听力、专业英语阅读水平。

(二)半结构式面试涉及:(30分)

1、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三)实验技能测试(30分)

主要考察考生解决健康问题的常用护理专业技能。

三、复试比例

根据学校复试比例要求,结合我院第一志愿上线合格生源人数,我院复试比例确定为1:1.4。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业务素质得分+外语水平得分+实验技能得分。

2、总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3.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5.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经核实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通过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取得录取资格者,一经发现核实,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学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护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34055935

邮箱:hlxy5935@126.com

护理学院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