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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2019年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3-2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文件精神,加强2019年我院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管理,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 ,现制定我院2019年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将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组织管理与要求

1、组织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织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同时配备1-2名工作秘书。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位授权点复试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负责组织本学位授权点的专业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初审、命题和考试工作,负责审核各面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做好各种原始材料、数据整理归档。

2、成立面试小组,负责开展本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组长由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专业学位复试小组成员为研究生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合作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组成。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同时配备1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做到合理、公正、公平。复试小组成员需全程参加复试。

3、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对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并签署《复试工作责任书》,自觉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有直系亲属报考或调剂本专业的工作人员应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3)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或透露复试情况。

(4)对在复试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或其他违规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暂停其招生资格。

4、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由研招办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审定后通知考生及各学位授权点。

5、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

三、复试

1、复试比例。根据学校复试比例要求,结合我院第一志愿上线合格生源人数及招生指标情况,我院复试比例确定为1:1.5。

2、复试时间。复试面试定于2019年4月2日在护理学院进行。凡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院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复试资格。

3、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生于4月1日上午8:30-10:30到护理学院办公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验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栏目下载,由所在基层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本人一寸近照1张。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验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本人一寸近照1张。

(3)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8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以及证明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4)现场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4、复试考核方式及安排

(1)复试时间:4月2日上午8:30开始

(2)复试地点:赤岗校区护理学院会议室(临床医学院大楼7楼)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含专业英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复试分3个环节:结构化面试环节(40%)、半结构化面试环节(30%)和实验技能测试(或实践能力测试)环节(30%)。每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业务素质得分+外语水平得分+实验技能/实践能力得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总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各科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才具备录取资格。

(5)综合素质(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凡符合我院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自行到我校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体检;因路程远而无法按时在我校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体检的外地考生可自行到本人所在地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日期在2019年3月20日之后的体检报告均有效。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体检报告。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若复检后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对于在体检时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录取资格。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19号

体检项目见http://dep3.gdpu.edu.cn/yjs/index.php?s=/Home/Article/detail/id/525.html

五、录取

根据学校要求,2019年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要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不得调剂录取。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同类考生中,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总成绩,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的;

3、加试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的;

4、体检不合格者;

5、政审不合格者:经核实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通过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取得录取资格者,一经发现核实,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开公示。复试录取办法及本学位授权点复试方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招办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护理学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283号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区)

电话:020-34055935

邮箱:hlxy5935@126.com

 

广东药科大学护理学院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