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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保卫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城校园车辆停放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4-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校区,附属第一医院,各二级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大学城校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广东药学院交通管理规定》和这段时间校园交通管理情况,特作出以下规定:

1、进入大学城校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将车辆通行证摆放在车前挡风玻璃左侧或右侧位置,以便门岗查验;

2、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按规定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为清理校外车辆占用本校的停车资源,请在停好车后将车辆通行证摆放在车前挡风玻璃左侧或右侧位置,便于保安区分是否校内车辆,避免误锁车;

4、大学城校区行政楼前广场严禁停放一切机动车辆,一经发现将作锁车处理;

5、没领取车辆通行证的个人,请及时联系保卫处。

保 卫 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