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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务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3-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配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双创”人才培养有关文件精神,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照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内容,本次立项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资格

每个项目必须配备指导老师。

(一)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非毕业班在校本科生

2、未担任过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指导教师资格

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广东药科大学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编人员;

2、未担任过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指导教师或曾担任指导教师但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要求项目所有指导教师符合该条件);

3、每位教师只能作为指导教师申报1个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广东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于3月30日前连同电子版交到项目指导教师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逾期不交视为放弃申报。

(二)二级学院汇总上述材料后,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连同申报书、任务书于4月5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注:申报书不再返还,请自留底稿。

四、其他

(一)立项数量:

共计48项,原则上分配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33项(其中理科项目28项,文科5项)

2、创业训练项目:12项

3、创业实践项目:3项(具有实践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年半以内,且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三)经费资助:具体数额待定,申报书、任务书中预算先按以下要求填写:

1、创新训练项目:5000元/项;

2、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5000元/项。

(四)经费管理:项目经费采用滚动下拨方式,即立项后下拨50%,通过中期检查后下拨50%;

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掌握使用,指导老师审批(发票经手人:项目组成员;验收人:指导教师;领导签名:项目负责人)。

(五)结题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必须包括1篇或1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项目组成员为第1作者,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或包含项目组成员在内的专利1项或1项以上;

2、创业计划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材料应与项目申报书预期成果一致(对是否公开发表论文不作硬性要求)。

另,若2016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通知下达,校级项目将按项目评分排序推荐为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各级项目经费不叠加。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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