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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3-28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四个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高级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2023年 4 月 5日(星期)上午9:00 在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区进行。

四、复试方式

经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2023年我校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

五、考核方法

复试均为面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能力和实践能力。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面试环节(30%)、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环节(40%)、实践能力面试环节(30%);每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总成绩排序择优选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面试外,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资格检查

本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的形式进行,考生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1.材料1-资格审核材料(将以下材料图片放到word中合成一个文档,每份材料放于同一页中,并保存为pdf上传,保证各材料清晰)

1)考生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生:学生证原件照片页+注册页,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需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②往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生可提供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

7)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8)对于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9)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1)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仅接到本校研招办通知补充提交者才需提供);

12)《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原件(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13)《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2.材料2-个人简历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原件于入学复查时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七、复试结果

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入待录取名单(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进入待录取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八、监督与申诉方式

各复试小组的工作情况,由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在复试环节安排纪检工作人员在场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九、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20-34055935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hlxy5935@126.com

 

 

                                    护理学院

                        2023年3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