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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的指导意见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10-2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要求

党支部要建立管用的创先争优制度,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务实管用。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形成制度规范,在管用上下功夫。

发扬民主。组织党员认真讨论,充分尊重党员意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得到群众认可。

简便易行。建立制度的目标要明确,内容要具体,措施要有力,要有可操作性。

公之于众。在党员活动室、会议室、党务公开栏公布制度规范,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也可通过局域网等方式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二、主要内容

从高校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职能任务,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党支部、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提出的努力提高党支部“五个一”建设水平的要求,建立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高校教学、科研单位教工党支部注重建立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等制度。机关、教辅、窗口单位党支部注重建立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等制度。学生党支部注重建立提高大学生党员质量等制度。

三、组织领导

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是构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重要任务。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强化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保持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保证。要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对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的领导和指导。各二级党组织既要指导党支部建立务实管用的创先争优制度,也要切实加强自身创先争优制度建设。

推动基层民主。要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积极性。要鼓励和支持党支部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党内基层民主制度,使建立创先争优制度的过程,成为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过程。

完善基本保障。要加大投入力度,为党支部落实制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要切实把“一定三有”、“四议两公开”、“三有一化”等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证党支部活动正常开展、作用充分发挥。

加强督促检查。要对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切实改进薄弱环节。要定期考核制度实施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要组织群众评议,根据评议意见不断完善制度,推动创先争优深入持久开展。

广东药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28日